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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报废汽车回收-北京报废汽车强制报废的标准

发布时间:2022-05-01 18:18:29

[法律依据]: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四条

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、应当强制报废,车主应当将机动车出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、拆解、销毁,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、牌照、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:

(1)本规定符合第5条规定的使用寿命;北京昌平汽车报废回收

(2)经维修、调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;北京汽车报废

(3)经维修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,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在用车辆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;北京报废汽车回收价格

(4)检验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的。

​北京报废汽车回收,如何处理报废汽车?

北京市机动车处置情况如下:

1、业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;北京报废车辆回收一般多少钱

2、市金属回收公司交车办理《报废汽车回收证》;

3、车辆所有人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、驾驶证、牌照到市车辆管理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。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到交通局、交通管理办公室办理道路养护费和营运费固定资产注销手续。

北京汽车报废标准:

1、轻型和微型卡车(包括越野车)和矿用车累计行驶里程30万公里,重型和中型卡车(包括越野车)累计行驶里程40万公里。特大、大、中、轻型、中巴(含越野型)、轿车累计行驶里程50万公里,其他车辆累计行驶里程45万公里;

2、各类出租车已使用8年;

3、越野型和带挂车的卡车和采矿作业专用车辆可使用8年,最长允许延迟报废4年,延迟期间每年进行两次检查期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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